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领导论坛 >> 关于规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规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8-10-27 09:35:35  作者:周顺明(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正厅级])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伴随我国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壮大。在服务市场经济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市场机制完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就资产评估行业的现状、问题及建议作如下探讨 ...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伴随我国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壮大。在服务市场经济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市场机制完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就资产评估行业的现状、问题及建议作如下探讨。
    一、资产评估行业日趋成熟
    ⑴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迅速。近20年来,我国资产评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我国有资产评估机构35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年评估收入30多亿元。资产评估业不仅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服务改革开放、促进资本市场发育、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行业。
    ⑵资产评估业务范围日益扩大。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服务领域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从公司改制上市到抵押担保、破产清算、房地产投资、保险理赔、财产诉讼;从服务财税体制改革到金融资产评估、物业税、会计改革、公共资产管理、破产企业清算资产管理、知识产权、林权制度改革等,为实质性服务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资产评估行业已成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外合资与合作、产权交易,出租抵押、司法鉴定、公共资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林权制度改革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
    ⑶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适应当时行业管理体制、市场发展程度和服务对象的要求,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业务规范。特别是近几年,财政部、中评协着力于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工作,已陆续出台实施了一些评估准则。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发布会,至此,财政部和中评协共发布了15项评估准则,涵盖了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程序性准则与实体性准则,从评估师行为、业务流程、不同资产类型、不同经济行为等方面对行业进行了规范,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断建立,逐步完善。
    二、资产评估行业面临的问题
    ⑴资产评估行业缺乏统一管理的法律保障。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管理的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法制建设落后于评估实践,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评估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除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外,现行与评估有关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合伙法等多部法律之中,而且彼此之间缺乏一致性。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众多规范性文件中,同一类的规章制度,在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产估价等领域,表现的形式又不尽相同。这些既不是国家的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因此权威性和约束性差。
    ⑵多头管理和部门垄断阻碍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首先是行业管理部门多,管理权限分散。按照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政部是全国资产评估行政主管机关,对资产评估机构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然而目前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职能由多个部门行使,管理权限十分分散,在评估执业人员资格考试、评估执业资格的认定、评估项目的审核确认、评估执业标准等方面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目前多个部门分别管理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矿产资源评估等事务,管理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批,管理该类评估项目评估结果的确认。各部门对所管范围内的评估业务进行事实上的垄断,不允许其他机构从事本行业的评估业务,或者对其他机构的评估结果不予以确认。这样一个企业的评估需要经过多个机构分别进行,评估结果要到多个部门予以确认,既加重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推进,又不符合评估的经济性和科学性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其次是脱钩改制不彻底。有的部门机构脱钩改制只在名称、财务、职能上进行了脱钩,人员并未实行真正脱钩,仍然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没有脱钩或假脱钩的评估机构基本上垄断了当地的评估市场,机构之间的竞争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造成评估机构的不公平竞争,滋生一些其他社会问题。
    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偏低。一方面,评估收费标准至今沿用1992年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没有随着经济发展相应提高收费标准;另一方面,行政干预,设置壁垒。一些行政部门发文降低收费标准,有的通过招投标设置门槛,甚至公开要求与评估机构分成。据调查,金融资产评估分成比例均在50%左右,其他一般都不超过所收费用的30%,有的甚至只有10%。
    ⑷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受到多方干预。首先,来自资产主管部门的干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有的资产主管部门不顾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强行要求评估机构出具其所需要的评估结果;其次,对评估时间的干预。有些政府部门往往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为了满足其要求,只好简化程序,偷工减料;三是对评估收费的干预。多数地区政府发文对国企改制重组的评估收费只能按国标20%收取。
    ⑸评估机构数量多但竞争实力不强。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2007年有资产评估机构16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154家,土地估价机构159家。注册资产评估师1020人、土地估价师1600人、房地产估价师1540人,合计4160人次。从业人员接近1万多人,预计总评估收入4亿元。虽然说数量不少,但总体来看,机构规模小,实力不强,市场开拓能力较差。据统计,全省归口财政部门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平均注册资本只有40多万元,每个机构平均只有6.7个注册资产评估师,每个评估机构平均从业人员为17.85人。机构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不到20家,80%的机构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
    ⑹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现在评估机构众多,僧多粥少,各评估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不少资产评估机构以盲目追求规模,追逐利润为目标,为赢得客户不惜牺牲执业原则;为协调外部环境,忽视内部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必不可少的股东准入机制、后续培训机制、技术支持机制、质量控制机制、风险防范机制、股东争端解决机制等,以致业务上去了,质量下来了,规模扩大了,纠纷增加了,影响了机构真正意义上的做大做强。

(摘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留言

  •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社

    编辑部电话 (027)87679761 87679688(传真)

  •     鄂ICP备050122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