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即将结束,充分利用这次资产清查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当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部门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地各部门在完成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务必抓紧制定务实、管用、有效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监管,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建立资产配置制度是首要任务。利用资产清查成果,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次资产清查成果,将资产增量与存量统筹考虑,将资产的配置标准、原则和处置批复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履行职能需要、有关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使用绩效来细化资产配置预算。资产配置要遵循严格的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国家有明文规定配备标准的按标准配备,没有配备标准的,地方可视财力制定配置标准。总之,资产配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是根本任务。财政部"两令"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具体操作还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要建立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政府审批后,才能列入部门预算;要建立资产使用制度。定期开展闲置资产的申报、登记和评估定价,对于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购建新资产的,可优先考虑从现有资产中调剂解决;要完善资产处置制度。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交易公开竞价,避免“暗箱操作”,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要建立产权登记年检制度。通过产权登记,确定所有者与占有、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要建立资产信息化报告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制度,对实物资产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资产进行专项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项考核。
建立收益监管制度是重中之重。全国开展大规模资产清查的目的在于摸清家底,归集收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管制度很有必要,势在必行。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在国库设立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户是强化国有资产收益监管的有效方法;明确收入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项收入实行财政统一管理是防止违规违纪的有效手段;加强征收管理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管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地必须尽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管机制,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源头治腐创造条件。